通知公告

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填列票据借领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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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部门和直、附属单位:

目前一部分教师开票后,收入无法及时入账,导致当月增值税申报无法进行(增值税票据开具即时发生纳税义务,收入回不来做不了税)。为规范发票的借领,有关要求如下:

1.收入没有到账但需提前开具发票的,必须填列《我校增值税发票借领单》;

2.月末最后两天不办理发票开具。

  

  

计财处

20161026

  

增值税发票借领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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