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各学院党政办公室,护士学校党政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对2016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学院要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纪念活动,把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当前时期的重要任务,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校荣校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等内容,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鼓励和动员广大毕业生党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继续顽强拼搏、奋发有为,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母校的壮丽篇章。

2.做好对毕业生党员的日常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对毕业生党员的服务工作作为学期末工作的重要环节,摸清情况,重点帮扶。做好对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党员的指导服务工作,做好对情绪不稳定的毕业生党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做好对生活上有困难的毕业生党员的鼓励帮扶工作。

二、认真清理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1.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办理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党员归档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预备党员预备期考查记录表、政审函调材料、党校鉴定表及党校结业证、党内奖励或处分材料等。

2.经过培养但还未发展的毕业生,其培养期间的所有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  

3.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其入党申请书应归入本人档案。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一)离校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应随其档案一并转出学校。离校前,毕业生党员应主动与接收单位联系,以确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抬头”及“去处”的准确名称。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我校《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附件1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含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党组织,也可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因私出国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 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生活,争取按期转正。

4. 对于已经离校但未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期间不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达6个月以上的党员,按规定程序对其作自动脱党处理。

(二)留本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党员,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属同一党委,由该党委为其办理支部变更手续;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分属不同党委,由原党委为其出据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持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登记,由所在单位汇总后(包括从校外引进的教工党员和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党员)集中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应将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知识做为党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使每位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到转接组织关系的程序和重要性。

2.应组织毕业生党员在认真阅读《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附件2)后,签署意见,由各相关单位存档保留。

3.请各单位于615日前将《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至:sddwxxtj@163.com,纸质版材料和《我校××学院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小结》(附件4)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党委组织部。

4.毕业生党员的党费一律收至20166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落款日期统一为2016630日。

  

附件:1.我校《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及样本

2.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3. 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4. 我校××学院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小结

中共我校委员会组织部

201668
附件1

我校《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说明及样本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基层党委留存;第二联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携带。第三联为回执联,由接收党组织回执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第一联、第二联要逐项填写,特别是第二联在书写上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第三联不需填写。

二、第二联第一行内容: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如XXX县委组织部等。

三、“  同志”处的姓名要与党员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四、如是正式党员需要在“预备”二字上用“双删除线”标上,如是预备党员则需要在“正式”二字上用“双删除线”标上。

五、第二联中“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由党员所在基层党委负责如实填写,必须填写党员调出后能够联系到的。

六、第一联、第二联“落款时间统一填写”XXXXXXXX日。“第  号”,组织关系介绍信序列号,一般按照前4位为年号,后3位为序号方式编写。编号应填写在介绍信第一联至第二联的右上角。

七、第二联“党费交纳时间”统一填写XXXXX月。

八、第二联“(有效期天)”内容按照区域去向填写:

1、组织关系转往疆内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60 天。

2、组织关系转往疆外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90 天。

九、介绍信加盖的基层党委组织章,印记应清晰完整。介绍信分两种,疆内的开具加盖“中共我校委员会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疆外的开具加盖“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

十、介绍信填写漏项或错误时,应由介绍信所盖公章党组织补填或更正,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填写或涂改。更正处必须加盖更正章。

十一、介绍信第一联和第二联应由开具介绍信党组织负责填写,第三联应由接收介绍信的基层党委负责填写。第一联由具体开出的基层党委妥善保管。

本说明主要针对每年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使用。具体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学院编号

师范学院01

政法学院02

马克思主义学院03

体育学院04

文学艺术学院05

外国语学院06

理学院07

生命科学学院08

化学化工学院09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10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11

学院12

食品学院13

农学院14

动物科技学院15

医学院16

药学院17

经济与管理学院18

商学院19

继职教学院20

护士学校21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疆内)

单位代码,详见学院编号

 


党员介绍信存根

152016001

李莉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

组织关系由动物科技学院转到143

  

2016620

第一联

“中共我校党委组织部”印章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52016001

第八师党委组织部

李莉同志(男/女), 23  岁,族,

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填写大写数字,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如实填写。

填写大写数字。

动物科技学院143

 

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贰零壹伍月。

(有效期陆拾天)

(盖章)

2016620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13604490123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我校动物科技学院党政办

联系电话:0993-2058839传真:0993-2058839邮编:832003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XXXXX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经办人:联系电话:

第三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疆外)

党员介绍信存根

单位代码,详见学院编号

152016001

 

张三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

组织关系由动物科技学院转到南京农业大学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组织部”印章

2016620

 

 

 

第一联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52016001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张三同志(男/女), 23  岁,族,

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填写大写数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我校动物科技学院南京农业大学

 

填写大写数字。

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贰零壹伍月。

 

(有效期玖拾天)

如实填写。

(盖章)

 

2016620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13604490123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我校动物科技学院党政办

联系电话:0993-2058839传真:0993-2058839邮编:832003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经办人:联系电话:

第三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附件2

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1、学生党员毕业,必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核对每一栏内容。若有错,请及时与所在学院党委联系。

2、毕业生本人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按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所写单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为:省内30天,外省市9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毕业生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接转组织关系,造成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或脱离党组织事实的,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负责。其中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此带来的一系列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学院、学校不予负责。

3、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4、为便于准确开具介绍信接收单位的名称,凡属教育系统以外的分配单位,比如分配到部队、机关、某公司等非教育部门的,请本人事先与接收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确认自己的组织关系开往何处,并在介绍信上注明。以免给接转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因工作单位变化而进行报到证改派的,请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带上有关证明材料到校党委组织部修改。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6、本人将介绍信交给转往的党组织,办理完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请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原所在学院党政办。

7、在接转组织关系中遇到无法解决的其它问题,务必及时与辅导员、学院党委或拨打校党委组织部电话2058098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和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中共我校委员会组织部

20166


已阅读《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通过认真学习关于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相关内容,已经了解和认识了转接组织关系的程序和重要性。

  

本人签字:(中共正式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本人入党时间:年月日本人转正时间: 年月日

学院党委(盖章)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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