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第四届“讲文明 树新风”暨并校二十周年公益宣传作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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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委发〔2016〕7

         为营造并校二十周年文明、团结、和谐、奋进的石大形象,更好展示石大文明新风,根据《我校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文明委发2016年3号)《我校“文明校园,文明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文明委发2016年6号),特组织开展我校第四届“讲文明  树新风”暨并校二十周年公益宣传作品创意设计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与内容

         大赛着重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讲文明  树新风”为主题,涵盖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诚信友善、生态文明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传播、民族团结、廉政文化、身边好人好事等内容,凸显并校二十周年学校浓厚的学风、文明的校风、扎实的科研之风、新鲜活泼的学生活动等。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师生喜闻乐见的公益宣传作品。

         二、参赛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一)参赛作品  

         1.摄影类作品。参赛作品需提供JPEG格式,3M大小的电子文件;可为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可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2.平面设计作品。参赛平面设计作品需提供JPEG格式,3M大小的电子文件。3.网络新媒体类(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若使用非普通话请制作字幕,以利评审,内容应积极健康,新颖活泼,主题突出,以小见大,微言大义,时间不超过2分钟。

         (二)创作要求

         1.取材方面。突出我校的校园特色,结合我校的建校历史、发展过程、民族氛围、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等,大力弘扬以道德模范为代表的石大“群星现象”,凸显石大的新风貌、新风尚。

         2.表现手法方面。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石大元素符号,广泛运用多种文化表现形式,提高作品表现力,提升宣传效果。鼓励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宣传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提升公益宣传作品对师生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作品报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附1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和简介。大赛作品要求紧扣主题。报送时写明单位(学院、系、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四、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与并校二十周年的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确保参与率;二要进行必要的选题和艺术指导,确保作品符合本次征集活动要求;三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赛,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文明办将对参与单位和投稿数量进行统计和公布,列入年终考核参考系数;入选作品通过学校文明网及广播、电视、校报、官微等媒体进行刊播,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文化阵地进行展示,并选送优秀作品上报兵团、自治区和中央文明办。

         报送时间:2016年5月25日—715

         报送地点:中区行政楼426B室

        联 系  人:我校文明办  朱丽娜

         联系电话:0993-2058022   18609936176

         电子邮箱:1360046304@qq.com

 

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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