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按照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简称“大禹奖”)奖励工作部署,现开展2022年度大禹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
2022年度大禹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须符合《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大禹奖奖字〔2021〕2号,可登录http://www.ches.org.cn/ches/dyj/jlbf/查阅)有关提名资格的规定,并应注意以下要求:
1. 2022年度大禹奖申报者不作为当年提名专家。
2. 提名时须认真选择提名等级,并勾选是否同意降等评审。如选择降等评审,评审奖励过程中不得撤奖。
3. 提名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开始实践应用;提名科学普及奖的作品,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公开出版;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应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
4.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干部申报大禹奖前,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报批。对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
5. 2020年度、2021年度大禹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奖成果的前三名完成人不得申报2022年度大禹奖。
6. 申报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普及奖的前三名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上述奖项中的一项。
二、提名程序
2022年度大禹奖提名采用线上受理方式,程序为:提名申请、提名书填报和提名公示。
(一)提名申请
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排名第一的提名专家)须在大禹奖申报系统(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s://dyj.mwr.cn)进行注册,填写《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责任专家提名申请表》,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由责任提名专家签字),扫描成PDF文件并上传,完成注册。奖励办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核意见。
(二)提名书填报
通过审核的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按照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根据申报数量,为每个申报者分配系统填报账号和密码。
申报者凭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提名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起上传至系统,提交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
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提交给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申报者需从系统下载并打印提名书和附件(公示证明材料单独打印),邮寄至通讯地址。
(三)提名公示
提名成果须于申报前在所有主要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
三、材料要求
大禹奖提名申报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三份。
2. 大禹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四、时间安排
提名材料邮寄(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和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涛
电话:010-63202817,18310330279
邮箱:dutao@mwr.gov.cn
传真:010-6320215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利学会
邮政编码:100053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